工程名称:景**三插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景南段)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55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 2025 年10月 16 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刘玲玲、杨冯倩0578-****308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 1 | **** | ****959元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谢书豪 | 浙233********01031 |
| 2 | ******公司 | ****959元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张海娟 | 浙233********09382 |
| 3 | ****公司 | ****959元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聂莹莹 | 浙233********01370 |
| 4 | ******公司 | ****959元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王宏俊 | 浙233********07909 |
| 5 | ****公司 | ****959元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李海燕 | 浙233********11956 |
公示时间: 2025 年10月17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水利局0578-****548 。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 2025 年10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