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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华电**区甘丹康桑100MW光伏储能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监测单位 | ****委员会****监测中心站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华电**区甘丹康桑100MW光伏储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委员会****监测中心站,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嘉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华电****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观看影像资料,听取相关单位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认为该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现予以公示,接受大众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建议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3日17:30前)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李大纲 183****826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