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车辆一辆 | 资产转让 | 46605 |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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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车辆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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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全称 |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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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66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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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限 |
2025.****.17—20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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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
评估值 |
46604.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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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卓信(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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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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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卓信评报字[2025]第30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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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 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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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集团有限公司 总办纪字〔2025〕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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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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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区大涧沟安置房D-3地块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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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次转让标的为****所属车辆1辆。 该标的为别克GL8车辆1辆,车牌号:鲁A17K1A,购置于2014年12月,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别克牌SGM6520UAAA,生产厂家为:**通用(沈****公司,行驶公里数:238499KM,车辆保险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日常维护保养正常,可正常行驶。挂牌价格:46605元。 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车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其他事项详见鲁卓信评报字[2025]第3041号。 标的资产查勘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56****6305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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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0.5万元。 2、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保险续保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3、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7、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8、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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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2、本项目标的车辆保险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续保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进行办理。 3、本次转让标的如若出现脱审、违章等情况,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审、违章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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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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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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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45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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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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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31-****8711、****8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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