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智慧应急监测预警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公司2025年智慧应急监测预警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二次),项目金额为100866.0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智慧应急监测预警示范项目建设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A款摄像头 |
12 |
台 |
3年质保 |
| 2 |
B款摄像头 |
2 |
台 |
3年质保 |
| 3 |
C款摄像头 |
1 |
台 |
3年质保 |
| 4 |
D款摄像头 |
10 |
台 |
3年质保 |
| 5 |
防水箱 |
25 |
个 |
3年质保 |
| 6 |
监控杆 |
20 |
根 |
3年质保 |
1.4 交货地点:**市。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9日历天完成项目的交货并通过本项目全部验收工作。
1.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 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A款摄像头 |
12 |
台 |
550 |
| 2 |
B款摄像头 |
2 |
台 |
2400 |
| 3 |
C款摄像头 |
1 |
台 |
9666 |
| 4 |
D款摄像头 |
10 |
台 |
2000 |
| 5 |
防水箱 |
25 |
个 |
200 |
| 6 |
监控杆 |
20 |
根 |
2740 |
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4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4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 邮件方式 。
3.3 获取方式: 邮件方式 。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永通桥电信十楼投标室 。标书代写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开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谈判文件的;
4.3.3 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公开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人代理机构:**** |
| 地 址:**省**市**中路205号 |
地 址:****花园商务楼315 |
| 邮 编:663000 |
邮 编:650200 |
| 联 系 人: 胡师 |
联 系 人:王庆 |
| 电 话:087****6001 |
电 话:199****490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银行****门支行 |
| 账 号: / |
账 号:110********056069452-0021 |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 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