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自然资告〔2025〕12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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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自然资告〔2025〕1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3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限高(米)

其他

TCZH2025-022

****和镇大村村

4761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0

≤24

详见****关于中和镇TCZH2025-022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5〕31号)

50

129

0.5

30


TCZH2025-036

****和镇大村村

19619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36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4号

50

530

1

110


TCZH2025-037

****和镇大村村

565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37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5号

50

153

0.5

35


TCZH2025-038

****和镇大村村

5706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38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6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39

****和镇大村村

570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39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7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0

****和镇大村村

570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0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8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1

****和镇大村村

570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1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29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2

****和镇大村村

5706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2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0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3

****和镇大村村

5706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3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1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4

****和镇大村村

5706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4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2号

50

155

0.5

35


TCZH2025-045

****和镇大村村

5700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45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3号

50

154

0.5

35


TCZH2025-080

****和镇大村村

625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0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7号

50

169

0.5

35


TCZH2025-081

****和镇大村村

2788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1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39号

50

76

0.5

20


TCZH2025-082

****和镇大村村

15507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2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0号

50

471

1

85

含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51.5857万元

TCZH2025-083

****和镇大村村

5256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3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1号

50

150

0.5

30

含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7.3235万元

TCZH2025-084

****和镇大村村

4717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4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2号

50

128

0.5

25


TCZH2025-085

****和镇大村村

5200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5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3号

50

152

0.5

30

含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10.9029万元

TCZH2025-086

****和镇大村村

331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6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4号

50

90

0.5

20


TCZH2025-087

****和镇大村村

3548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7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5号

50

96

0.5

20


TCZH2025-088

****和镇大村村

3200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8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6号

50

87

0.5

20


TCZH2025-089

****和镇大村村

3200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89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7号

50

87

0.5

20


TCZH2025-090

****和镇大村村

4042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0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8号

50

110

0.5

25


TCZH2025-091

****和镇大村村

2723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1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49号

50

74

0.5

15


TCZH2025-092

****和镇大村村

3064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2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0号

50

83

0.5

20


TCZH2025-093

****和镇大村村

3221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3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1号

50

87

0.5

20


TCZH2025-094

****和镇大村村

365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4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2号

50

99

0.5

20


TCZH2025-095

****和镇大村村

5229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和镇TCZH2025-095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3号

50

142

0.5

30


TCHH2025-106

**市荷花镇明朗村

4175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06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4号

50

113

0.5

25


TCHH2025-107

**市荷花镇明朗村

3468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07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5号

50

94

0.5

20


TCHH2025-108

**市荷花镇明朗村

18599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08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6号

50

524

1

110

含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21.0016万元

TCHH2025-109

**市荷花镇明朗村

3701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09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7号

50

100

0.5

20


TCHH2025-110

**市荷花镇明朗村

5921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10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8号

50

160

0.5

35


TCHH2025-111

**市荷花镇明朗村

7280

二类工业用地

≥40

≥0.8


≤24

详见《**市荷花镇TCHH2025-111号宗地的规划条件》—2025年(**市)第59号

50

197

0.5

40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7日到**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7日到**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土地为工业用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和监管。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价款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两个月内全部缴清;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六个月内全部缴清。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或主体合法变更的,****公司或变更后新主体缴纳土地价款的,在按约定时限和数额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六)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拍卖成交价中。TCZH2025-082号、TCZH2025-083号、TCZH2025-085号和TCHH2025-108号宗地的出让价分别包含现有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51.5857万元、7.3235万元、10.9029万元和21.0016万元,成交后折算计入土地出让单价。

(七)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申请,但由于受交易系统限制,无法共同办理电子CA,报名前联合体各方应充分协商,并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在报名时与相关资料一并上传系统),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受让面积或比例、出资构成等,同时明确其中一方为代表,办理用于交易的电子CA证书,竞得土地后共同与出让实施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八)本次出让的地块全部为工业用地,规划具体工业项目为石材加工业,自然人竞得土地的,须成立实体企业,按****园区从事石材加工业。联合体竞得一宗土地的,项目建成后方可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不得用于别墅和私家庄园建设。

(十)详细约定事项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5〕12号)》。

八、****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310(出让手续)、0875-****289(收退款)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

****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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