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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医疗机构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28号)文件规定,对我院开展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服务内容及规范确定收费价格,现面向社会公示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公示期为7天(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物价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846,并于2025年10月25日开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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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