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土字〔2025〕93号
****关于**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2.3267公顷(水田2.4213公顷、旱地3.7109公顷、乔木林地1.9975公顷、其他林地0.8310公顷、其他草地1.6557公顷、农村道路0.0127公顷、坑塘水面1.1820公顷、设施农用地0.0886公顷、田坎0.427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52公顷(河流水面0.00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2.3319公顷土地,作为**市2025年第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6.1322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五、****政府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政府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市财政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