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鲤2024-11号地块的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的鲤2024-11号地块(招标编号:****),现作出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9 化石、文物修改为“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
2、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6.1.1删除“执行上述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删除“鉴于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发生上述工期延误的,仅就工期予以顺延,合同价格不再调整。”条款约定;
4、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21. 补充条款删除“21.2 钢筋在同等****集团权属供应平台采购。”
5、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22.31修改为:“若本工程涉及爆破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等相关手续。”
6、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四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删除序号1、装配式建筑及序号2、绿化苗木的品牌要求;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1、付款周期的约定:(1)第一期进度款:地下室负二层顶板浇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经审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支付;第二期进度款:地下室顶板(±0)浇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经审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支付;第三期至项目竣工的进度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按当期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80%支付。”该条款为不公平条款,第一期进度款支付时间间隔较长,建议修改为按月支付。
回答1: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提问2: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通用本》格式“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格式详专用本。专用本中并未提供调整后的具体格式,请提供。标书代写
回答2: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提问3:请明确资格文件其他资料的标题为:《十六、其他》还是《十五、其他资料》
回答3:《十五、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十六、其他》。
提问4:请提供十五、《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具体格式。
回答4: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提问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6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一、基坑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该条在“结构施工说明的‘危大工程清单’”显示不涉及,核验后本项目开挖深度均超过3m,不满足此项,建议取消该项。
回答5:删除此项,修改后的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提问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6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该条在“结构施工说明的‘危大工程清单’”显示不涉及,建议取消该项。
回答6:删除此项,修改后的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提问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6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该条在“结构施工说明的‘危大工程清单’”显示不涉及,建议取消该项。
回答7:删除此项,修改后的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提问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7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四、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实际楼栋高度约为87.5m,需要设置悬挑式脚手架,建议增加该项。
回答8:投标单位可自行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
提问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6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未提供具体部位及规模,请提供。
回答9:修改后的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提问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9页中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七、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经核验招标资料后发现,本项目幕墙最**装高度为30.65m,不满足50m的要求,建议取消该项。
回答10:删除此项,修改后的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3。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10月 日
附件1
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标书代写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通过**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附件2
十五、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
(十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局的规范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市建筑市场,同意**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3
五、危大工程量清单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如涉及请打√ |
具体部位及规模 |
备注 |
| 一、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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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基础及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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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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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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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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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各栋二层梁板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3#梁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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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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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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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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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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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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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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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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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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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处作业吊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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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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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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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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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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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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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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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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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大门、1.2号楼裙房、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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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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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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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水下作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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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1#3#楼叠合板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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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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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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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基础及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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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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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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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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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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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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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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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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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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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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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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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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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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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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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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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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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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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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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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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跨度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或跨度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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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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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水下作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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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量 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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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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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在此栏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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