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 F O)--**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路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 F O)--**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路商品混凝土采购,总承包施工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人(含项目部)为****,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永****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 F O)--**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路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邀请招标,即经考查合格或****集团有限公司预选合格供方库范围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永****水厂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 F O)--**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路所用商品混凝土(约4500m3 ),该项目建筑面积****起**桥,南至城南大道(南互通连接线),改造全长约2.313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商品混凝土采购清单,具体数量以工程实际使用量为准;
2.4.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商品混凝土最高控制总价****000元,本价格包含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运输过程保险、送达施工现场的、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费用及税金(税率13%)。投标报价超过控制单价及控制总价****000元,应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 ;
2.6.标段划分(如有): / ;
2.7.质量要求:所供商品混凝土符合生产、质量、运输、验收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声明函等);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3、企业经营相关文件: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时间,下同),在地点:**火炬高新区火炬园**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蔡旭东 电话:0592-****812领取。
5.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中标价法
6.保证金的提交
6.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标书代写
6.2.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提****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n/上或****公告栏粘贴公示(公开招标项目按规定媒体或网站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3日15时15分,地点**火炬高新区火炬园**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 蔡旭东
标书代写
电话:0592-****8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分正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并装袋密封递交。
9.****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恒元吉****公司
账 号:403********008414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古地石支行
2025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