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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安公函〔2025〕1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管理局关于****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看守所平台数据整合、监室智能交互终端系统、智能电教化系统、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异常行为分析系统。
****拘留所平台数据整合、监室智能交互终端系统、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异常行为分析系统、智能电教化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4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2.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6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和业主单位自筹共同解决。
五、建设地点:**市**镇铁湖村高坂47号、48号。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