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万安分中心S221万安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审批
江西-吉安-万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污染防治
发文机关: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0-16 10:48:15
标 题: 关于****S221**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S221**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S221**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6-****806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

邮编:343800

项目名称

****S221**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专家意见以及《报告表》结论性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S221**县百嘉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属于改扩建项目,线路起点坐标(桩号K7+700):东经114°45′9.910″,北纬26°30′58.123″,终点坐标(桩号K11+137):东经114°46′5.490″,北纬26°29′20.327″,项目总投资1422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8万元,占总投资的3.01%。路线全长3.437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最大纵坡为1.95%,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桥梁2座(小桥46m/2座),平面交叉9处,涵洞23道。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辅助工程(排水工程、防撞护栏、照明工程、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和环保工程。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发改委的备案情况,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应落实环评要求,施工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标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周边村庄居民住房自带的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设临时隔声屏障;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禁止车辆鸣笛、控制车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道路交通噪声采用加强交通管理,在起点和终点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等,在道路两侧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沿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项目运营期加强道路绿化,在用地范围内和路旁宜林地带种植本地植物。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三、项目变更、排污许可和竣工验收等要求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落实有关要求。建成投入生产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单位在环境保护设计的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请**市******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执法。

****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