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局部调整(玉顺湖公园及周边H04、I01、I02、I03四个街坊控规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调整”)已由富政复〔2021〕5号文件批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阳光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批准后的控规调整内容予以公告实施。
公告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或发送邮件至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874-****968,传真:0874-****516
附件1:****政府关于实施**县城****规划局部调整成果的批复
附件2:《**省**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玉顺湖公园及周边H04、I01、I02、I03四个街坊控规调整)
****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