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3683 ****2627
联系地址:**市**区市府大路260****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鑫嘉牧肉牛养殖项目 | **县叶茂台镇四架山村 | **** | **净川****公司 | ****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备案证明》(沈发改备字﹝2025﹞68号)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县叶茂台镇四架山村,占地112578平方米,主要建设22栋标准化牛舍(内设饲料间和仓储间)、固体粪污临时堆放场、黑膜沼气池、危废暂存间、办公室等。场区内不进行繁育仅育肥,建成后全年肉牛存栏量7600头,出栏量7000头。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70万元;供电依托市政,供水采用自备井,办公供暖采用空气能热泵。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选用优质饲料,每栋牛舍应配备独立密闭饲料加工间,利用密闭设备进行湿式搅拌,同时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黑膜沼气池顶部应覆盖PE膜,四周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场界处氨和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固体粪污临时堆放场应全封闭,产生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 沼气应经气液分离器脱水、氧化铁干法脱硫净化后,通过1个5米高火炬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并符合国家相应排放阶段标准以及《****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牛尿应经牛舍内管线与经收集池的初期雨水、经防渗化粪池的生活污水共同排入黑膜沼气池发酵处理后,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25)、《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等要求后,施肥季通过配备GPS密闭罐车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肥料;非施肥季应暂存于黑膜沼气池和沼液暂存池中(池体为20厘米厚的P8混凝土结构,池底应覆PE膜防水处理,黑膜沼气池封顶覆PE膜防水处理,总容积不小于3.6万立方米,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沼液消纳协议,极端天气应停止施肥,避免肥料随雨水冲刷造成水体污染风险。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消毒剂包装物应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疫废物应采用专用设施储存,分区存放于危废贮存点专用区域,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暂存场地应及时消杀。 牛粪、沼渣、饲料残渣应暂存于按照《****养殖场粪污**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设置的固体粪污临时堆放场内,全部外运至具备接收条件的单位生产有机肥料;液体粪污应采用加装GPS定位的专用封闭车辆运输,并做好转运管理台账记录;病死牛经消毒后,应暂存于无害化储存间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废生物填料、废饲料包装袋等应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应将危废贮存点、污水输送管线、黑膜沼气池、沼液暂存池、无害化储存间、初期雨水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牛舍、化粪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严防高库容长期贮存。 5.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项目应合理设置施工范围和运输线路,减少对建设区域外的占用,避免对现有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季施工,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面而造成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