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常山县城市品牌宣传采购项目(省级媒体)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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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县城市品牌宣传采购项目(省级媒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县城市品牌宣传采购项目(省级媒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做好**县2026年度城市品牌宣传,通过省级纸媒、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推出有分量、有反响的**专版宣传,并在省级纸媒新闻客户端上开展新媒体宣传,全景式宣传**县的特色亮点。提升**县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集团)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党报公开发行机构,是**省具有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核心媒体。有丰富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浙报集团开通了**新闻客户端**频道并运营多年,鉴于其在全省宣传格局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集团宣传**,对全面宣传**城市品牌,展现**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发展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宣传作用。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体育场路17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刘科雅

联系电话:0570-****776

传 真:/

地 址:**县胜利街2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李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0570-****373

传 真:/

地 址:**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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