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康府土征告〔2025〕2号
省道434线雅家埂隧道**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道434线雅家埂隧道**工程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五)批准用途:省道434线雅加埂隧道**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政府关于省道434线雅家埂隧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府规〔2023〕3号)、《****关于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康府规〔2023〕2号)等文件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政府批复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川府函〔2024〕190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市路建办、**街道办、****规划局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n/zwgk),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dnr.****.cn)主动公开。
(二)对《****政府关于省道434线雅家埂隧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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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