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古北口镇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汤河司马台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审批
北京-北京-密云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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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古北口镇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汤河司马台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古北口镇司马台村
公示时间:2025-10-17至2025-10-23
受理时间:2025-10-10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段为小汤河司马台段,南起汤河二号桥,北至一区干四路,全长1.88km,宽40-180m。 建设内容包括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施工区域采用围挡封闭;开挖土石方表面用苫布覆盖、拦挡、场地内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环境影响;施工现场不设置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直接租用周边村庄房屋,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所在地的生活污水排放管网系统;本项目施工人员用餐全部采用外送盒饭的形式,不产生餐饮废水;施工人员现场施工期间可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卫生间,施工现场不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维修和冲洗,均依托****维修厂进行维修和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物如废木板、废纸等,尽量回收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垃圾垃圾(废石、废砖等),****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进行消纳,运输垃圾的车辆实行全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装卸时也要防止抛洒、遗撒。 施工人员产生的用餐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减轻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10-10至2025-10-15****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周橡楠
联系电话:139****6561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500
邮寄地址:**区新南路65号
传真电话:****839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845X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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