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马鞍山-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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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
《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环评处2025-10-17 12:15:40
2025-10-17 12:15:40有效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在5个工作****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172

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市**、郑蒲港新区、****开发区,**市**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省德乔环境科学****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自**市**功桥镇,自西北向东南进入**市**区,**北沈巷产业园北侧穿越长江,过江后沿现状**路规划廊带布线,终点****开发区年陡镇;主线全长31公里,设置特大桥22423米/5座、大桥1050米/2座(跨江段包含一座主跨1410 米的主航道桥和一座主跨550 米的北航道桥),设置5处互通(1处枢纽、4处一般互通),全线设4处收费站、1****中心(含养护工区)等必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G347互通至长**路互通段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同时对**路部分地面路段进行改建。施工期南、北岸共计布设19处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梁场、办公生活区等施工场地,以及5处取土场、1处永久弃土场、6处临时堆场、41公里临时道路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机械尾气、沥青摊铺废气等。主要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对进出车辆冲洗,主要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物料密闭堆放或覆盖,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洒水处理;规范建设运行预制场、拌合站,配备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规范沥青摊铺施工作业,焊接设备配备收尘器;,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减少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经预测,汽车尾气对沿线敏感点的贡献值占标率较低,叠加现状背景值后NO2、CO年均浓度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餐厅厨房配套设置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

2. 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桥梁施工干扰水体。主要防治措施是:预制场、拌合站等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生产等环节;**经开区境内的2处施工场地、1处项目部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他大临工程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引至泥浆处理设施沉淀后回用,泥浆经压滤后泥饼外运至弃渣场,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堆放滩地、抛入水体。

运营期,****收费站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站区污水处理后回用。

3. 声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装卸、车辆运输噪声。主要防治措施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预制梁场、****工厂等高噪声站场远离居民点;优先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做好设备防振减噪,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点附原则上不夜间施工;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围挡降噪,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施工管理。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运输。经预测,运营中期对沿线38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主要防治措施为:综合考虑声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的位置关系、地形地貌、声环境质量现状等情况,以及措施可行性,为37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共计长13155米(包括1065米全封闭式声屏障),为1处敏感点(夏家村)安装隔声窗,共计35户,并采用了低噪声路面铺装以及优化桥梁伸缩缝等措施。运营期间开展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4.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为工程占地及施工对土地利用状况的影响,破坏沿线植被、惊扰野生动物、占用部分水生生物栖息生境,以及水土流失等影响,桥位处未发现明显的鱼类“三场”及江豚、中华鲟活动场所,桥梁穿越皖江东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主要保护措施是:优化场地布局,严格控制施工占地,禁止在红线范围内布置施工场地、取弃土场、拌合站等临时用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桥墩施工尽量选在长江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施工前对江豚进行科学驱离,施工中对江豚进行监视和救助;落实水土保持要求,对表层土壤单独剥离和堆存,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委托专业单位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及时完善生态保护措施。

5. 土壤、地下水环境及固体废物管理。固废种类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机油等。主要防治措施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废弃土石方运至弃土场处置;废机油、油泥等在施工场地内规范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施工及运营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等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6. 风险防范: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施工船舶事故或施工作业事故造成油品泄露,以及运行期道路运输事故造成油类、化学品泄露,导致水体污染。主要预防措施是:加强施工管理、船舶管理,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响应措施。长江大桥等跨越敏感水域的桥梁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防撞墩、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等,足量储备环境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有关部门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232号)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阶段采取网站、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编制公众参与说明。我厅在受理后收到了部分群众的反馈意见,同环评相关的主要为**路高架桥与居民小区距离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大桥建设产生的噪声、尾气、振动影响。针对距离准确性的意见,建设单位结合大桥设计方案对**路段声环境敏感区小区前排房屋的距离进行了复测;针对噪声、尾气、振动影响的意见,建设单位按照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优化了污染防治措施,在部分路段增设全封闭式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优化桥梁伸缩缝,减缓噪声、尾气、振动影响。针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距离、采光等同环评无关的意见,我厅在电话中已告知群众咨询途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