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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D552XK1Q | 建设单位法人:王长坤 |
| 裴世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七台镇新风东路 |
| **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七台镇新风东路 |
| 经度:****831.4864 纬度: 413355.774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8 |
| 内环表〔2024〕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405 |
| 156.3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D552XK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公司 |
| 911********168362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713001B | 竣工时间:2025-04-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无人值守220kV升压站,建设2×200MVA+2×180MVA主变,220kV出线2回。**2#座有人值守220kV升压站,建设2×270MVA主变,220kV出线2回;**3#无人值守220kV升压站,建设1×210MVA主变,220kV出线1回。 | 实际建设情况:**1#无人值守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蒙能万昌村1****电站),建设4×200MVA主变,220kV出线2回。**2#座有人值守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蒙能万昌村2****电站),建设2×300MVA主变,220kV出线2回;**3#无人值守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蒙能万昌村3****电站),建设1×160MVA主变,220kV出线1回。 |
| 升压站主变容量发生变化 变化原因:由于初步设计阶段优化设计,1#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2×200MVA+2×18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4×200MVA风冷主变压器;2#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2×27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3×300MVA风冷主变压器;3#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1×21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1×160MVA风冷主变压器。 项目由环评阶段的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风冷主变压器,依据《变电站噪声控制技术导则》(DLT 1518-2016),项目的噪声水平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减少。 同时,主变压器的设备含油量小于可研阶段设计含油量,优化后的事故油池容积减少,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油量减少,事故油收集处置的过程对环境的风险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与输电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与输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升压站抑尘,冬季定期清运,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3座220kV升压站,分别为蒙能万昌村1****电站(1#无人值守升压站)、蒙能万昌村2****电站(2#有人值守升压站)、蒙能万昌村3****电站(3#无人值守升压站),3座升压站站内场地已全部平整、硬化,现场无施工 痕迹。 电磁环境: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设施均符合相关要求,升压站运行良好。经过现场监测,本工程升压站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噪声:经过现场监测,3座220kV升压站的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废水和固废:升压站主变压器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事故油收集至事故油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蓄电池不在站内储存,由有资质的厂家更换电池时一并回收处置。蒙能万昌村2****电站(2#有人值守升压站)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1m3/h),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掏,不外排;设有垃圾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升压站主变事故油池容量发生变化:1#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2×200MVA+2×18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4×200MVA风冷主变压器,主变事故油池由环评阶段的80m3调整为55.4m3;2#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2×27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3×300MVA风冷主变压器,主变事故油池由环评阶段的80m3调整为68.5m3;3#升压站由环评阶段的1×210MVA强迫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变为1×160MVA风冷主变压器,主变事故油池由环评阶段的80m3调整为52.6m3。 变化原因:由于初步设计阶段优化设计,主变压器的设备含油量小于可研阶段设计含油量,优化后的事故油池容积减少,经现场调查,200MVA主变压器油含量46.4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200MVA主变压器油约51.8m3;2#升压站建设建1座68.5m3事故油池,经现场调查,300MVA主变压器油含量56.5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300MVA主变压器油约63.1m3;;3#升压站建设建1座52.6m3事故油池,经现场调查,160MVA主变压器油含量41.6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160MVA主变压器油约46.5m3;在事故情况下,事故油通过排油管道集中排至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站区单台主变全部事故油量贮存,在事故情况下泄露时不外溢至外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试运行后,及时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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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 施工期已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合理布局,已尽量减少了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施工完毕后已及时对扰动区进行了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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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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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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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已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已尽量减少了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施工完毕后已及时对扰动区进行了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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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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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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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