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12集气站外输管道建设工程

审批
吉林-松原-乾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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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12集气站外输管道建设工程
发表时间:2025-10-17 13:07

北12集气站外输管道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北12集气站外输管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12集气站外输管道建设工程

**省**市**县及前郭县境内

****

**省****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及前郭县境内,改扩建北12集气站(首站)、****处理站(末站)2座站场,**所图阀室1座;**1条从北12****处理站的外输气管道,线路全长46.5km,设计压力6.1MPa,采用Φ355.6×6.5无缝钢管,总投资1080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焊接烟尘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施工期产生的试压废水、清管废水由****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污水需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要求后,回注地下;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施工期产生的定向钻泥浆直接排入泥浆暂存罐,由罐****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物资处统一回收,外售**回收企业。运营期产生的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毕后进行耕地复垦,减少水土流失。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