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2:3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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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服务中心521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0月28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32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天王镇街道东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83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732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寨子人居环境.pdf | ||
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8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9,990.12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混凝土固化地坪+纳米硅着色超耐磨地坪、水渠盖板等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 《****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王镇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本企业自2024年10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服务中心521会议室
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服务中心521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时间)
2.获取地点:**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
3.获取方式: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市**区天王镇街道东段
联系方式:177****8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裕隆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153****73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53****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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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