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移二期01-05-1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市**区泖港镇曹家浜公路与齐心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绿地(以东为曹家浜港),南至01-05-3地块,西至01-05-2和01-05-4地块,北至规划绿地(现为村民住宅),占地面积为8472.84 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村民住宅、工业企业、林地、荒地和硬化道路等用地。80年代以前,地块为农田;80年代以后,地块内建造村民住宅;1992年至2017年,地块内西北角区域为**县曹家浜喷漆厂,主要从事铁盒等喷漆加工(行业代码及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市15类行业企业),生产的铁盒作为变压器等电器外盖使用;2019年,该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拆除完毕;2024年,地块内村民住宅拆除完毕;目前地块主要为荒草地、菜地、林地和硬化道路用地等。根据《曹家浜村分批供地方案》和《曹家浜村乡村**01-05-1地块地籍调查报告书》(**市松****测绘所,2025年3月10日),本地块****基地(Rr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用地规划,本项目****基地开发利用,因此,按照国家和**市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受**区泖****委员会的委托,****于2025年7月起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10月编制形成本调查报告。
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口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西侧约25 m的荒地区域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对照点,该区域历史和现状主要为农田和荒地,无工业生产活动。所有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和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均为6 m。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对照点样品和3个平行样)和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同时,按照现场质控要求,采集了1个设备淋洗样品、2个运输空白样品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本项目采集的所有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集团有限公司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其他项目(包括重金属(锑、铍、钴、钒)、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
调查结果显示,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无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