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部分)

审批
黑龙江-大庆-萨尔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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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016791X刘净
崔凯**省**市**区
**市**区中康街九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核医学科部分)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Q8411-Q8411-综合医院
**省**市**区 **市**区中康街九号
经度:125.****4169 纬度: 46.****0737****生态环境厅
2023-12-14
黑环审〔2023〕35号****
2020-07-023500
380****
122********016791X******公司
****0102MA1B1R3H6N(1-1)******公司
****0104MA1C42NN1Q2024-08-01
2025-09-082025-10-1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87jWD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位于**市萨****医院门诊医技楼。拟在门诊医技楼地下一层**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场所包括:高活性室、18F注射室、99mTc注射室、131I给药室、注射给药室、注射后休息室、PET/CT室、SPECT/CT室、甲功室、敷贴室、抢救室、留观室1、留观室 2、储源室、固废室、患者卫生间、患者走廊、集水坑、预留PET/MRI室、预留SPECT/CT室、卫生通过间、操作间、医生走廊、以及其他配套用房等,门诊医技楼核医学科室外空地拟建一座槽式废液衰变池。配备1台PET/CT(新购置)和1台SPECT/CT(原有),使用18F、11C和99mTc用于临床显像诊断、131I用于甲亢患者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89Sr用于骨转移癌治疗、32P自制敷贴器和90Sr敷贴器(V类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125I粒籽源的暂存分装。项目位于**市萨****医院门诊医技楼。在门诊医技楼地下一层**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场所包括:高活性室、18F注射室、131I给药室、注射给药室、注射后休息室、PET/CT室、SPECT/CT室、甲功室、敷贴室、抢救室、留观室1、留观室 2、储源室、固废室、患者卫生间、患者走廊、集水坑、预留PET/MRI室、预留SPECT/CT室、卫生通过间、操作间、医生走廊、以及其他配套用房等,门诊医技楼核医学科室外空地拟建一座槽式废液衰变池。配备1台PET/CT(新购置)和1台SPECT/CT(原有),使用18F、11C和99mTc用于临床显像诊断、131I用于甲亢患者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89Sr用于骨转移癌治疗、90Sr敷贴器(V类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125I粒籽源的暂存分装。
环评时的18F注射室,用于注射18F和99mTc药物,不单独设置99mTc注射室。不开展32P自制敷贴器治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放射性核医学诊断和治疗。放射性核医学诊断和治疗。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入口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采取预约制,患者禁止随意走动,医护与患者没交叉。在监督区的入口处的适当地点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并定期进行监测。 (2)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控制区实行实体屏蔽,墙体和顶棚新增硫酸钡防护涂料,安装铅防护门,铅玻璃观察窗,以及手套箱、注射窗、服药窗、传递窗均采用铅屏蔽措施,控制区内外房间和设备外表面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小于2.5μSv/h的要求。放射性废液管道暴露地面的部分、通风管道均采用铅皮包裹。电缆穿墙采用地沟,通风管道穿墙采用Z型穿过墙壁,暖气管道穿墙洞内多余空间均以砼屏蔽,在管口外用铅皮进行回铅处理。防护门均为铅门,推拉防护门,防护门与墙体连接处设置足够的搭接宽度,平开防护门设置铅防护门框,有效防止射线泄漏。 (3)PET/CT和SPECT/CT室的使用面积、最小边长,有用线束方向和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均大于2.5mm,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CT机房最小使用面积30m2,最小边长4.5m,以及CT机房有用线束方向和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2.5mm的要求。PET/CT和SPECT/CT室医生通道平开防护门拟安装自动闭门器,患者通道门为电动推拉防护门,设有自动延迟关门和防夹功能,拟设曝光时关闭机房门的管理措施。 (4)PET/CT和SPECT/CT室防护门上方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拟安装门-灯联锁,防止人员误入正在运行的机房内造成误照射;PET/CT和SPECT/CT室防护门、衰变池、病人出入口等控制区醒目位置拟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提醒、警示无关人员远离辐射工作场所。 (5)工作场所拟设置门禁系统,通过门禁控制辐射工作人员进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拟在病人注射药物前与注射药物后之间、病人走廊出口设置单向门禁系统,控制用药病人的出入,防止用药病人随意出入和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系统,PET/CT和SPECT/CT室设置视频通话系统,用于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和病人呼叫,以及急停按钮。工作场所地面拟粘贴患者或受检者行走路线导向标识。 (6)工作场所表面污染防护:涉及放射性药物操作的工作场所拟按要求采用易清洗且不易渗透材料(如PVC板等),拐角使用弧线处理;地面要求平整光滑,易于清洗,可铺设塑料地坪或涂刷塑料油漆;墙面要求平整光滑,1米以下部位拟采用浅色无光耐酸油漆或其他易于清洗的涂料,瓷质面砖等;工作台面要求平整、光滑、易于清洗,可以铺砌磨光花岗岩板材或不锈钢面板等。墙面与地面、墙面与顶棚、墙面连接转角处,以及工作台边沿宜采取弧形,以尽可能减少表面污染。设有洗手盆和去污设备,设计医生卫生通过间。从控制区取出物品应进行表面污染检测,控制区内不应进食、饮水、吸烟、化妆,也不应进行无关工作及存放无关物品。 (7)放射性药物131I的分装,采用自动分装仪自动分装。甲亢和甲功患者自行取用131I放射性药物,采用隔室给药的方式,服药后的一次性杯子扔进放射性废物桶中。对甲亢患者离院时按照GBZ120-2020附录L中L.4给出书面建议。 (8)放射性药物装入铅罐后存于储源室,90Sr敷贴器存于敷贴室,按需要量制备或订购同位素,到货同位素,核医学科专门人员负责点对点接收同位素,清点数量,登记放射性药品台账。 储源室和敷贴室将采取安保措施,拟安装有防盗门,闭路监视系统、红外报警仪等。安装火灾报警器,配备灭火器材,以及必要的警示标志,******部门《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建立90Sr敷贴器密封源和放射性药物管理台帐和使用登记制度,做到交接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严防放射源和放射性药物丢失。密封源退役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 (9)敷贴治疗拟设置专用治疗室,与诊断室、登记和候诊室分开设置,敷贴室内使用面积能满足治疗要求。医院拟配备活度计及β污染检查仪,定期进行检定,并配备具有制作32P敷贴器的专用工具。32P敷贴器的制作手套箱,其墙壁、地面及工作台面拟铺易去除污染的铺料。32P敷贴器制作者应戴乳胶手套。自制的32P敷贴器,应对其数量、活度、使用情况等进行登记。32P敷贴器的制备在手套箱内进行,手套箱正面配有铅玻璃。手套箱操作台面要求光滑、平整、易于清洗去污所有涉及放射性物质操作都将在铺衬有吸水纸的托盘内进行。 (10)敷贴器贮存在贮源箱中,内层为有机玻璃,外层为铅,且具有防火和防盗的性能,贮源箱表面满足相应的的管控要求。要求贮源箱的外表面清晰的标注核素名称、最大容许装载活度和醒目的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11)拟在工作场所内安装排风系统,PET和SPECT区域,患者卫生间和集水池区域,留观室区域,注射给药区域,给药注射室、高活性室、储源室和固废室,甲功和抢救室,手套箱,设置了7套独立的通风系统。工作场所的气流流向从清洁区向监督区再向控制区,保持工作场所的负压和各区之间的压差。每套通风系统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汇入专用排风井,通过专用排风井引至门诊医技楼屋顶,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后排放,排风口高于本建筑屋顶并远离邻近的高层建筑。 (12)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放射性废液经独立专用管道排入衰变池衰变,****处理站。 (13)放射性废物收集于放射性废物桶内,暂存于固废室,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排气口过滤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滤芯、衰变池内污泥,暂存衰变,达到十个半衰期后,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满足管理要求作为医疗废物处理。90Sr敷贴器使用到一定年限退役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14)用药后患者的防护措施:本项目显像诊断检查和核素治疗的患者无需住院,在用药短暂观察后可直接出院。实行患者与陪护人员及其他公众的隔离管理,使用患者卫生间,观察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离开核医学科。 (15)核医学科放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6)该医院拟配备一些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每位工作人员均配备个人剂量计,核医学科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环境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铅衣、铅围裙、铅玻璃眼镜、铅帽、远距离操作工具、有机玻璃眼镜或面罩,为患者配备不小于3mm厚的橡皮泥或橡胶板等屏蔽周围的正常组织,应急及去污用品。并定期向有资质单位送检个人剂量计,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1)已落实。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已按要求进行分区管理。控制区入口已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我单位已采取患者预约制,禁止患者随意走动,能够做到医护与患者没交叉。在监督区的入口处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并定期进行监测。 (2)已落实。由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各监测点满足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3)已落实。PET/CT和SPECT/CT室的使用面积、最小边长和屏蔽防护厚度、防护门的设置,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相应要求。 (4)已落实。已按要求在相应位置设置作状态指示灯,门-灯联锁以及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PET/CT和SPECT/CT室防护门、衰变池、病人出入口等控制区醒目位置已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提醒、警示无关人员远离辐射工作场所。 (5)已落实。已按照要求设置门禁系统、视频通话系统、用于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和病人呼叫,以及急停按钮,地面粘贴患者行走路线导向标识。 (6)已落实。已按照要求采取工作场所表面污染防护措施,设置了医生卫生通过间。核医学场所内设有洗手盆和去污设备,设计了医生卫生通过间。从控制区取出物品应进行表面污染检测,控制区内不应进食、饮水、吸烟、化妆,也不应进行无关工作及存放无关物品。 (7)已落实。131I已按要求采用自动分装仪自动分装、隔室给药的方式,服药后的杯子扔进放射性废物桶中。 (8)已落实。已设置储源室和敷贴治疗室,按需要量制备或订购同位素,由专人负责清点、接收、登记管理。储源室和敷贴室采取安保措施,严防放射源和放射性药物丢失。密封源退役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 (9)已落实。设置专用敷贴治疗室,与诊断室、登记和候诊室设置,敷贴室内使用面积、墙壁、地面及工作台面满足治疗要求及去污染要求。医院已按照要求配备活度计、β污染检查仪及专用工具。医院现不开展32P敷贴器治疗项目。 (10)已落实。按照要求设置贮源箱,贮源箱表面光滑、平整、易于清洗去污。外表面标注核素名称、最大容许装载活度、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11)已落实。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已按要求设置了排风系统,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本建筑屋顶并高于屋顶排放。 (12)已落实。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已按要求设置了衰变池,****医院污水处理站。 (13)已落实。核医学场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会收集后在放射性废物桶内,暂存于固废室,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退役的90Sr密封源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14)已落实。医院规定,在核医学科显像诊断检查和核素治疗的患者无需住院,在用药短暂观察后可直接出院。实行患者与陪护人员及其他公众的隔离管理,使用患者卫生间,观察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 离开核医学科。 (15)已落实。核医学科放射工作人员已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6)已落实,已按照要求配备满足要求的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应急和去污用品,并按要求定期送检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32P自制敷贴器治疗项目不开展。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应重点做好的工作:屏蔽体设计要满足《报告表》提出的屏蔽指标;工程建设要保证工作场所屏蔽体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uSv/h;建立健全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放射岗位工作人员须通过辐射安全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分区管理,用不同颜色明确区分控制区、监督区;项目运行后,放射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每季度向有资质单位送检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对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连锁装置、主动通风装置等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运行状态良好;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落实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放射性废水集中排放至放射性废液衰变池,经监****医院污水处理站。 (2)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屋顶并高于屋顶排放,排气简要远离邻近的高层建筑。排风管道设止回阀,防止排风反流。过滤装置活性炭滤芯每半年更换一次,要保证排出废气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3)废活性炭滤芯和衰变池内沉淀物,密封包装暂存于废物间暂存衰变。放射性药物常规操作和药物质检等产生的注射器、针头、试纸、剩余试剂、试剂瓶、试管、吸头、手套、棉签等收集于专用放射性废物桶,待放射性废物桶收集满后,标记类别、入库日期等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后,转移至废物间暂存衰变。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小时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30天;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小时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核素最长半衰期的10倍,含131I核素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180天。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a表面污染小于0.08Bq/cm2,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进行清洁解控作为医疗废物处理。不能解控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应该按照放射性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收集、整备,并规范转移至**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废弃99Mo-99mTc发生器和退役90Sr敷贴器,直接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4)加强辐射环境风险防范。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加强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5)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年1月31日前向原辐****机关上报你单位辐射工作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报告。 (6)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7)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辐射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1)已落实。满足屏蔽体已按设计指标建设完成,屏蔽体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uSv/h;已按照要求落实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2)已落实。共设置七套排风系统,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核医学的专用风井管道引至门诊医技楼屋顶并高于屋顶排放,远离附近的高层建筑。 (3)已落实。放射性固体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于专用放射性废物桶,于固废室暂存衰变,达到清洁解控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废弃99Mo-99mTc发生器和退役90Sr敷贴器,直接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4)已落实。医院已建立《放射(辐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制定应急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 (5)已落实。按要求已上报2024年辐射工作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报告。 (6)已落实。本项目环保设施已执行“三同时”制度。已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7)本项目已完成建设,无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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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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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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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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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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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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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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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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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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