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市生态****执法队高空视频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及规模:3U机架式16盘位嵌入式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
采购清单: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拓展业务设备 | 台 | 1 | 26000.00 |
2.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26000.00元(含税)。
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内容完整履行完毕之日止。
4. 实施地点:**省**市。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
三、直接采购原因
****于2025年5月30日与**市生态****执法队签署《**市生态****执法队高空视频监控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59.8万元(含税),税率6%,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条款中要求“对硬盘录像机(视频数据存储NVR)进行维护服务”。近日客户使用过程发现硬盘录像机出现故障,经我公司与厂家现场排查确定录像机已无法正常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需采购符合客户需求的硬盘录像机供应商为**海康威视****公司,海康威视向我司提供了该项目供货的唯一授权函,授权****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第五条,“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故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周楠
电话:199****7346
采购人:****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