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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对**区从彦路西侧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区从彦路西侧1#地****中心**夏道镇从彦路沿线,占地面积56194.82平方米,****医院和荒地,南至山林地,西至自然山体,****公司****基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山林地、农用地。后续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070102)、消防用地(1310)和道路用地。
二、调查结果
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在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区从彦路西侧1#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070102)、消防用地(1310)和道路用地开发,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县**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11#楼6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