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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4MA5UBKLP6A | 建设单位法人:赵本常 |
| 郑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园区区**大道22号 |
| 金属锂新增产能暨自动化改造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9-C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经开区 |
| 经度:106.10026 纬度: 29.8450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1-15 |
| 渝(铜)环准〔2019〕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4MA5UBKLP6A001P |
| 2025-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4MA5UBKLP6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5U6UF38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全新自动蒸馏提纯及手套箱系统、全新的自动出锂电解槽系统,将金属锂产能提升至600吨/年,全面实现金属锂的本质安全及自动化生产。另外,本项目将在型材车间(三车间)新增3台设备,以满足金属锂产能提高到600t/a后的锂型材加工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一阶段建设内容。 “一阶段”实际生产能力:在原有12台电解槽(10用2备)基础上新增3台电解槽,共15台电解槽,并且取消备用,全部作为常用生产槽。扩建后电解金属锂产能由400吨/年提升至600吨/年;在二车间内新增3台设备,以满足金属锂产能提高到600t/a后的锂型材加工能力。 |
| 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厂区现有3座生产车间内进行分期改造扩建,一期在现有12台电解槽旁**1个自动化电解槽,金属锂产能达到500t/a,二期拆除现有12台电解槽,**6台自动化电解槽,厂内达到7台电解槽(6用1备)的规模,金属锂生产能力达到6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原有12台电解槽(10用2备)基础上新增3台电解槽,共15台电解槽,并且取消备用,全部作为常用生产槽。扩建后电解金属锂产能由400吨/年提升至600吨/年;在二车间内新增3台设备,以满足金属锂产能提高到600t/a后的锂型材加工能力。在新征地块建设总配电房、机修车间、消防泵房(包括2个270m3消防水罐)、综合物资库房(原废旧物资库房)等配套设施。 其余自动化改造内容及锂铝合金生产内容纳入后续验收。 |
| 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种类不变、用量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分离得到的渣主要为少量金属锂、氮化锂以及其他杂质,周期性的送入渣处理炉,采用电解产生的氯气,通过对条件的控制使渣中锂转化为氯化锂,然后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氯气为过量加入,多余氯气通过管道重新返回至氯气吸收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旧物资库房,面积200m2。 | 实际建设情况:锂渣稳定化处理装置采用隧道式处理炉进行燃烧氧化,配套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5m、内径0.2m,末端设置引风机,风量2500m3/h。综合物资库房(废旧物资库房)使用功能调整为原料储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二车间中部区域,面积约60m2。 |
| ①锂渣稳定化处理方式变更:《锂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GB/T 51382-2019)7.3.6要求“金属锂精炼提纯和熔铸产生的锂渣收集后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解除安全风险”。环评阶段提出使用电解产生的氯气与锂渣进行反应将金属锂转化为氯化锂,实际实施的锂渣稳定化处理方式变更为安全性更高的燃烧氧化,新增隧道式稳定化处理炉对锂渣进行稳定化处理。 ②废气治理设施变更:原环评中未对锂渣氯化处理尾气的产排污进行分析,未提出废气治理措施;实际实施中针对稳定化处理炉尾气,新增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3#排气筒排放。 ③固废治理设施变更:环评阶段设计一般工业固废依托二车间现有暂存区及**废旧物资库房进行暂存,面积约200m2。实际建设中**的综合物资库房(废旧物资库房)使用功能调整为原料储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仅依托二车间现有暂存区,暂存区面积变更为60 m2,面积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在现有12台电解槽旁**1个自动化电解槽,金属锂产能达到500t/a,二期拆除现有12台电解槽,**6台自动化电解槽,厂内达到7台电解槽(6用1备)的规模,金属锂生产能力达到600t/a;现有建设用地面积27976m2,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48519.9m2;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项目沿用现有电解槽工艺进行扩能生产。在现有12台电解槽(10用2备)的基础上增设3台同等规模的电解槽,同时将现有的备用槽调整为常用生产槽,共15台电解槽进行生产,将全厂电解锂产能由400吨/年提升至600吨/年,电解槽使用寿命1~2年,到期后更换;企业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及面积不变;现有厂区东侧新征地块44172.5m2于2022年已整体移交给**天****公司,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变更的手续。移交前,地块内北侧已建成总配电房、机修车间、消防泵房(包括2个270m3消防水罐)、废旧物资库房,目前以租赁的形式交由**天齐锂业继续使用,属于本次验收范围,面积约10465.7m2;地块内南侧已建成580m3事故池,供**天齐锂业、天齐锂电新材料共用;其余区域由**天****公司项目使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 取消东侧地块8间150吨库容的金属锂库房以及一间原料库房的建设,现有金属锂库房可满足产品暂存要求;综合物资库房(废旧物资库房)使用功能由废旧物资暂存变更为原料暂存,原料储存位置调整至综合物资库房(废旧物资库房);循环水池位置不变,厂区西北侧循环水池A由环评阶段设计的1个200m3循环水池变更为3个循环水池(共设置1个150 m3,2个187.5 m3),总容积525 m3。项目用地面积由原环评确定的72148.5m2(包括现有厂区27976m2、新增用地44172.5m2)变更为38441.7m2(包括现有厂区27976m2、新增用地10465.7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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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中心产生的废水分为高浓废水与低浓废水,分别收集利用,前两次清洗废水中含锂浓度较高,单独收集后投入消化池中与设备清洗废水一起外售至天齐****公司利用回收锂;第三次及以后清洗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与酸雾净化塔废水一起进入**的废水中转罐,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氯气吸收系统用于碱液稀释,****中心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外售至天齐****公司利用回收锂;氯气吸收系统产生次氯酸钠溶液作为副产品外售,产品质量达到《次氯酸钠》(GB/T 19106-2013)A型Ⅱ类标准的指标要求;本项目依托现有循环冷却系统,不新增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现有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 “一阶段”项目所依托的生化池排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限值 |
| 1 | 氯气吸收系统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在电解槽上设置氯气收集罩,电解产生的氯气在电解槽阳极室中密闭收集,通过引风机负压作用后,经收集管道进入三级串联喷淋吸收塔氯气吸收系统,采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制备副产品次氯酸钠溶液。共设置2套氯气吸收系统,每套处理系统分别由4台吸收塔组成,采用“三级串联碱液(NaOH)喷淋吸收”工艺,运行模式为三运行一切换(更换吸收液),2套系统共用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氯气吸收系统尾气)排放口氯气排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监测期间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排放限值 | |
| 2 | 酸雾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中心分析、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及通****研发中心楼顶设置的酸雾净化装置(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顶楼2#排气筒排放。 | 2#排气筒(分析、研发废气)排放口氯化氢和硫酸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限值 | |
| 3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本项目重渣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排气筒排放 | 3#排气筒(重渣稳定化处理废气)(重渣稳定化处理废气)排放口氯化氢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监测期间氯化氢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排放限值 |
| 1 | 隔声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一阶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压机、冷却塔以及大功率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减振、隔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并在现有氯气吸收系统风机处设置隔声间,能使厂界噪声明显改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存储和输送物料工艺管线应在地上铺设,生产废水管网进行“可视化”铺设,生产厂房、仓库、废水收集槽、生化池、固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区域重点防渗处理,场地内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存储和输送物料工艺管线均在地上铺设,生产废水管网已进行“可视化”铺设并做流向标识,生产厂房、仓库、废水中转罐、生化池、固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场地内下游已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 1 |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废废物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大料仓粉尘、小料仓粉尘、废阳极、阳极泥、连续精炼炉滤渣、连续精炼炉沉渣、铸锭炉滤渣、切头处理边角料、真空蒸馏线收集的钾钠、废旧耐火砖、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的废旧物资库房收集暂存,定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综合利用或交****填埋场填埋处理;机修废物、石蜡油桶、****中心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一阶段”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石墨阳极、阳极渣、过滤渣(轻渣、重渣)、蒸馏渣、废滤网、废旧耐火材料、废不锈钢阴极、生化池污泥;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含油棉纱手套、废矿物油、石蜡油桶、****中心废液(废试剂)等,另外办公及维修辅助等环节产生少量废油墨、废油漆;员工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二车间中部区域,面积约60m2,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交******公司及重****公司处理,详见附件12。过滤产生的轻渣和蒸馏渣回用于高钠锂生产工艺;过滤工序产生的重渣经稳定化处理后投入消化池内溶于水中,与设备清洗废水一起外售至天齐****公司利用回收锂。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二车间中部区域,使用面积约20m2;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主要贮存废矿物油(HW08)、废含油棉纱手套(HW49)、废石蜡油桶(HW49)、****中心废液(HW49),不易产生粉尘、VOCs,不涉及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产生,因此本项目危废贮存库未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建设,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各项危险废物分类包装暂存,定期由**蓝****公司清运处置。 |
| 1 | 氯气吸收系统设置碱度分析仪,车间内设置氯气检测报警仪,同时加强净化设施维护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次氯酸钠溶液和液碱储罐下面架空架设,内部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具备保质作用,在储罐区域设置围堰,并设置了事故水池,做好相应防渗工作,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液进入事故池,并不影响地下水;车间以及工艺各个环节严格控制残留水量,直接接触金属锂器皿必须干燥后使用,车间内设置D类火灾灭火器以及KCl消防沙等措施,防治金属锂火灾事故。依托现有150m3事故池,**540m3事故池一座,用于消防废水收集,原150m3事故池主要用于收集罐区泄漏、危废暂存间泄漏、罐区初期雨水等。 | 氯气吸收系统已设置碱度分析仪,车间内已设置氯气检测报警仪,已加强净化设施维护;储罐区已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储罐下已进行架空架设,内部已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事故状态下,废液进入事故池进行收集;车间各个工艺均严格控制残留水量,直接接触金属锂器皿均干燥后使用,车间内已设置D类火灾灭火器以及KCl消防沙等措施。 依托现有150m3事故池,**580m3事故池所在区域已转让给**天****公司,事故池供两家企业共用,已签订依托协议,本项目厂区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接入该事故池,雨水总排口前设置有雨污切换阀。 |
| 生产车间依托天齐锂业现有车间进行改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车间依托天齐锂业现有车间进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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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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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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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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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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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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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