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五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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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一、二、五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通过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二、五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预算金额:80000.00元;

(六)最高限价:80000.00元;

(七)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方案所包含全部内容;

(八)工期:自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提交最终成果。

(九)项目地点:****内;

(十)质量承诺:工程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发包方认可。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标书代写

1.2.2提供2022-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24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5年1月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1.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当符合建筑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本公告链接下方附件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地点:********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

(二)地点:********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报价不接受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

2.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资料,若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该采购公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纪检监察处电话,0870-****47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国学路

联 系 人:曾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132****8622、138****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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