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工住宅楼小区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规划局**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cn);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ina.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市海甸岛德利路5号****规划局**分局 ,邮政编码:570208。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2351,联系人:傅楫诚
二、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
2、建设项目名称:****政府职工住宅楼小区
3、建设项目位置:**市**区美园路3号
4、公示内容:
****政府职工住宅楼小区位于**市**区美园路3号,建设单位为****。该小区分为东、**两个项目,均于2003年7月取得规划许可(证号:海市规证建(2003)AE-0100、(2003)AE-0102号),建设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批建3栋地上6层住宅楼,批建面积分别为7852.22㎡和9328.34㎡,容积率分别为1.146和1.34;两个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均全免。上述项目原土地权利人****机关事务管理局,2004年6月两宗用地均过户至****名下并重新核发土地证,但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尚未办理建设单位更名手续。经核查,上述项目共计实建6栋地上6层住宅楼,实建位置与批建方案基本一致,总建筑面积17521.65㎡,较批建共计增加337.09㎡;总计容面积15021.29㎡,东、**项目实建容积率分别为1.080和1.139,较批建分别减少0.066和0.201。经比对批建方案,上述项目存在**A栋一层架空局部封闭为房间及B****活动中心,**A、B、C栋一层架空均封闭为房间,以及东、**各栋二至六层北侧功能阳台改建为房间和北侧扩建等问题。
****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海府办规〔2025〕2号)有关规定,为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我局拟将项目涉及的问题按“证办分离”“证缴分离”****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土地权利人“****”名义对项目主体**B栋****活动中心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其余部分按批建方案予以规划核实。我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工作,涉及项目违法建设问题同步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为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