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处理场地出口小件机、**五段小件机、**出口小件机维修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项下的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三、采购编号:****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处理场地出口小件机、**五段场地小件机、**出口小件机设备维修、维保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考虑本次维保维修涉及的设备均为高度集成化、专业化的自动分拣设备,其电控系统、信息系统及核心部件均由原厂家自主研发与集成。为确保设备维修与维保的专业性、连续性及系统兼容性,避免因非原厂家介入导致设备功能异常或服务中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各设备原厂家分别提供维修与维保服务。根据《****公司****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中“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之规定,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 |
| 1 | **处理场地出口小件机维修维保服务 | **** |
| 2 | **五段小件机维修维保服务 | **康****公司 |
| 3 | **出口小件机维修维保服务 | ********公司 |
。
七、****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地 址: **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项目联系人: 徐传友、张晨、伏广权、郑春雅、胡洋、徐敏、杨乐芊
电 话: 152****5850、177****2901、199****1698
电子邮件: ****@cicdi.cn
八、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日期: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