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清显示屏、音频设备、灯光系统及主席台、吊顶招标采购(货物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清显示屏、音频设备、灯光系统及主席台、吊顶招标采购(货物项目);项目采购单位:****;项目交货地点:**市**区;质量标准:合格。交货期:1个月(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期)。
2.2招标范围: 高清显示屏、音频设备、灯光系统及主席台、吊顶,总预算130万元。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同时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要求为赢利状态,且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当年新成立或上年度财务审****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0 09:00:00 至 2025-10-27 09:00:00 (**时间,下同), 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1 09:0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边女士,联系电话:0311-****1564;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莎,联系电话:157****3582,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0311-****1564
电子邮箱: ****@qq.com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高清显示屏、音频设备、灯光系统及主席台、吊顶招标采购(货物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市**区北斗东路89号 | 地址:****大街25号西清公寓写字楼6层 |
| 050208 | 邮编:050000 |
| 边女士 | 联系人:王丽莎 |
| 0311-****1564 | 电话:0311-****7576/157****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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