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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28年,为系统评估《条例》实施成效,为《条例》的“立改废释”提供参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后评估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参与方式
根据《条例》内容及其实施情况,您可以直接对《条例》提出修改、废止、保留或重新立法的意见建议,也可参与填写问卷调查表(请在选项前的□内打√)。
三、反馈途径
(一)信函地址:巍山县大水沟街12****人大****委员会);邮编:672400;信封上请注明“《**省**县林业管理条例》征集意见”。
(二)电子邮箱:****@qq.com
(三)电话(传真):0872-****438,0872-****921
反馈意见建议时,请务必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沟通联系。您的宝贵意见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将及时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
附件:1.《**省**县林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表****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