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杭房租赁〔2018〕1号)等文件规定,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之江商管”)负责运营的“之江地区”蓝领公寓进行公开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对象 1.受理范围:原则上优先保障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保绿、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项目房源充裕的情况下,其他行业单位也可申请,经用人单位确认的申请人可与运营单位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2.受理对象:是指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的收入相对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区户籍或新落户**区不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户****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户口本; (2)申请人员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二、房源概况 1.转塘、之江蓝领公寓 此次蓝领公寓共有42套房源,实际可用于对外出租房间161间。房源分别位于**市**区转塘家园、之江家园内,其中,之江家园蓝领公寓共31套,合计115个房间;转塘家园蓝领公寓共11套,合计46个房间。 2.转塘、双浦安置房改建蓝领公寓项目 此次蓝领公寓共有141套房源,实际可用于对外出租房间615间。房源分别位于**市**区转塘家园、村口家园、良户家苑、回龙雅苑、水韵**等5个小区内,其中,转塘家园蓝领公寓共有29套,合计142间;村口家园蓝领公寓共有20套房源,合计78间;良户家苑蓝领公寓共有32套房源,合计128间;回龙雅苑蓝领公寓共有30套房源,合计119间;水韵**蓝领公寓共有30套房源,合计148间。 3.之**投蓝领公寓转换项目 此次蓝领公寓房源共有79套房源,实际可用于对外出租房间273间。房源分别位于**市**区水韵**、村口家园、转塘家园、珊瑚沙家园、定**苑、葛衙庄公寓、定北家园等7个小区内,其中,水韵**蓝领公寓共有13套房源,合计51间;村口家园蓝领公寓共有22套房源,合计76间;转塘家园蓝领公寓共有1套房源,合计3间;珊瑚沙家园蓝领公寓共有7套房源,合计19间;定**苑蓝领公寓共有3套房源,合计8间;葛衙庄公寓蓝领公寓共有24套房源,合计75间;定北家园蓝领公寓共有9套房源,合计41间。 上述公寓内配备床、衣柜、书桌、椅子、热水器、空调、洗衣机、冰箱等日常生活所需的家具家电,租客随时能拎包入住。每套均设有卫生间(1-2间)、厨房(无燃气接通,仅可使用电磁炉)。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每间建筑面积(含公摊)约为15-50平方米/间,每间租金价格区间为291-1689元/月(不含水、电、网络、物业费等其他费用)。水、电、网络、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由入住人员根据相应收费主体的要求和标准自行承担。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承租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期间(9:00-17:3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之江家园一区2幢1单元101室,咨询方式:蓝领公寓管家183****0559(该号码为固定对外电话),微信同号。 四、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之江商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4.审核。之江商管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住建局复核并备案。 5.签约。由之江商管负责签约事宜。 五、受理材料 用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入住蓝领公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期内的《**省居住证》、《**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非**市区户籍需要)。 ****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