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就“对2****公司开展财务审计”项目以公开遴选的评选方式,邀请****事务所参加。
一、财务审计范围
对****2****公司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公司的资产核实与确权、负债核实与完整性检查、收入和成本费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
二、****事务所资格条件
****事务所应当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依法成立,采取公司或者合伙形式设立,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国有资产审计专项资质,具有丰富审计经验;未经询价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任何审计资料;与财务审计项目的委托方、参股公司及个人无应当回避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务所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交: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工作要求及服务响应时间
(一)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在响应文件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具体包含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标书代写
第二阶段: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计,经协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
第三阶段:沟通审计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委托方完成验收手续后按合同付款。
(二)工作成果
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三)响应时间
请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于2025年10月22日17:00前,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联系方式获取2****公司有关材料,并在知悉委托方工作要求、****公司有关情况基础上,进行审计报价(含税价格,涵盖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提出审计工作方案,形成遴选响应文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我司。标书代写
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00。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莹 010-****4580
电子信箱:****@qq.com
地 址:**市西****门内大街甲306号水利综合楼52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