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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标 题 | ****(苴镇街道)纵一路工程 | ||
| 文 号 | 苏政地(2025)29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2025〕295号
****政府关于****(苴镇街道)纵一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苴镇街道)纵一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请〔2025〕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将国有农用地0.3503公顷(耕地0.0732公顷)、未利用地0.00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54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503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苴镇街道)纵一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