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电子胃镜 |
1 |
需与现有富士内镜系统兼容 |
| 2 |
电子肠镜 |
1 |
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供应商推荐须知》要求,将技术参数文档、相关资质证明及联系人信息(含联系电话)等材料,以信封密封(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的形式递交至药械科。
1.为便于本院快速了解产品信息,欢迎供应商到药械科递交资料(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份数为 1 份。
2.联系地址:**省**市**县鹤塘镇**村河滨路 333号三楼药械科;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3-****003。
3.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 2025年10月24日(工作日班内时间 8:00-12:00、14:30-17:30)。
1.产品报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等(见附表);
2.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制造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函、业务员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期限在有效期限内;
5.信用查询记录:从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征集通知发布日期至资料递交截止日期期间);标书代写
6.产品详细彩页、技术参数表、配置清单、明确标注国产或进口、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近期(本省范围内)用户名单,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复印件(发票价格信息不得遮挡,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7.售后服务承诺函(需明确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备件供应保障、定期维护计划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接收;资料递交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或修改资料;
2.本次征集的资料仅作为本院采购前期调研参考,不构成正式投标邀请,所列项目名称及参数非最终采购确定内容;
3.资料提供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性负责,若因资料虚假、违规导致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加询价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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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