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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北片区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及室外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23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为:****。
二、因永**千户家园北区、红叶小区等建设时间较早,基础功能设施年久失修、楼栋主体无保温、室外管道老化、给水爆管、电气线路老化、配套设施陈旧等,存在较大隐患,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为进一步改善小区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永**北片区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及室外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三、项目位于永**千户家园北区、千户家园南区、红叶小区、王太楼、政府家属楼、兽医站楼、**苑小区、庆丰苑北区。项目共改造老旧小区内住宅楼33栋,共涉及188个单元,2059户,主要改造楼栋主体、更新改造室外管网、室外基础设施,并补充安防监控系统、智能充电桩等。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确定。
四、要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准确估算项目投资,进一步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贵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在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落实用地、用能等指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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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