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遴选项目名称:****64 排CT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
3、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报名资料: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传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更正后的报名资料: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上传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原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申报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提交交****公司核验,不从申报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64 排CT维保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户 名:****
帐 号:4305 0110 2110 0000 0429
2.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2.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更正后的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疑问与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120号
联系人:陈灿
电话:0731-****5985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双马街道**大道281****广场B号楼16层16209室
联系人:谭英/陈娟娟
电话:0731- ****0166/0731- ****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