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瑞翔钻具有限公司非开挖钻杆、钻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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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141/2025-304406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0-16
文 号 时 效

拟对****非开挖钻杆、钻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 14:36

建设地点:**市**镇**业集聚区新广路98号(**市**镇工业集聚区,租用**广通****公司闲置厂房2500平方米)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是一家位于**市**镇**业集聚区一家私营企业,成立于2022年7月,一直从事合金钢管的切割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5年版),无需申报环评手续。2025年该企业根据市场行情拟投资2400万元租赁******公司现有厂房2500平方米,新增喷漆线及热处理线,于**市**镇**业集聚区新广路98号进行非开挖钻杆、钻具生产项目,建成后能形成年产非开挖钻杆、钻具约3万件的生产能力。目前****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行审备〔2022〕618号),项目代码:****。

公示情况: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由周边农户运作水肥。

2、废气 项目喷漆晾干废气经引风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空;下料粉尘经引风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于室内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可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3.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