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托普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个光学仪器和300万个化妆镜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金华-金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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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05548B陈小龙
陈小龙**省**市**区
**省**市**区孝顺镇胡思街21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0万个光学仪器和300万个化妆镜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C4040-C4040-光学仪器制造
**省**市**区 孝顺镇胡思街218号
经度:119.84681 纬度: 29.1802****环境局
2025-07-15
**环备〔2025〕21号913********905548B001X
2025-08-051500
95****
913********905548B******公司
913********224128X******公司
****0702MACTE5M6402025-08-11
2025-08-122025-08-27
2025-09-152025-10-16
http://www.****.cn/newsinfo/****40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00万个光学仪器和300万个化妆镜年产800万个光学仪器和300万个化妆镜
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搅拌注塑:根据要求将不同类型的塑料粒子经搅拌机搅拌均匀进入注塑机中熔融,并挤压成型。注塑是挤压成型的半成品在冷却循环水的间接冷却定型得到注塑制品。 修边精雕:制得的塑料制品通过切边整形机、精雕机等设备进行修整毛边、精雕。 破碎:塑料边角料、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生产,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 机加工:金属钢板等金属件通过切割机、精雕机、数控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金属部件的精雕、机加工处理,得到产品金属组件成品。 组装:将塑料制品组件、金属及外购的其他部件进行组装。 包装入库: 成品经质检合格后包装后即可入库。搅拌注塑:根据要求将不同类型的塑料粒子经搅拌机搅拌均匀进入注塑机中熔融,并挤压成型。注塑是挤压成型的半成品在冷却循环水的间接冷却定型得到注塑制品。 修边精雕:制得的塑料制品通过切边整形机、精雕机等设备进行修整毛边、精雕。 破碎:塑料边角料、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生产,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 机加工:金属钢板等金属件通过切割机、精雕机、数控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金属部件的精雕、机加工处理,得到产品金属组件成品。 组装:将塑料制品组件、金属及外购的其他部件进行组装。 包装入库:成品经质检合格后包装后即可入库。 根据企业提供及现场核查,项目各生产工序相应的设备已建设完成,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进****处理厂,经****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5m高空排放(DA001、DA002)。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混料、切割、打磨、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进****处理厂,经****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 项目废气主要为3#厂房注塑废气、4#厂房注塑废气、混料、切割、打磨、破碎粉尘。项目实际未建设食堂,无相应食堂油烟产生。混料、切割、打磨、破碎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3#厂房注塑废气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4#厂房注塑废气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注塑机、风机、水泵等低噪声设备,注塑机、风机、水泵等设置基础减振,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企业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噪声经隔声、绿化吸收、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及废过滤材料。 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材料属危险废物,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属一般固废,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项目3#、4#厂房注塑废气处理较环评新增“干式过滤”装置,属优化变更;项目食堂暂未建设,无食堂油烟产生。其余废气治理设施等各项要求均与环评一致。项目3#、4#厂房注塑废气处理较环评新增“干式过滤”装置,属优化变更。由此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属于危险废物。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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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448 0.288 0 0 0.245 0.245
0 0.098 0.115 0 0 0.098 0.098
0 0.005 0.008 0 0 0.005 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562 0.585 0 0 562 56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表1间接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进****处理厂,经****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 监测日,项目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废水中pH值范围为7.7~7.8,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72mg/L、悬浮物36mg/L、动植物油类2.7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23.0mg/L、总磷2.07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表1间接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厂房注塑废气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监测日,项目3#厂房注塑废气处理后(吸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96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9mg/m3,甲苯排放浓度<0.01mg/m3,乙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酸排放浓度<0.02mg/m3,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丙烯酸丁酯排放浓度<2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高值为4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监测日,项目3#厂房注塑废气处理后(脱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37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2mg/m3,甲苯排放浓度<0.01mg/m3,乙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酸排放浓度<0.02mg/m3,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丙烯酸丁酯排放浓度<2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高值为6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厂房注塑废气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监测日,项目4#厂房注塑废气处理后(吸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37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2mg/m3,甲苯排放浓度<0.01mg/m3,乙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酸排放浓度<0.02mg/m3,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丙烯酸丁酯排放浓度<2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高值为54(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监测日,项目4#厂房注塑废气处理后(脱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57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2mg/m3,甲苯排放浓度<0.01mg/m3,乙苯排放浓度<0.01mg/m3,丙烯酸排放浓度<0.02mg/m3,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丙烯酸丁酯排放浓度<2mg/m3,甲基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1mg/m3,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高值为54(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注塑机、风机、水泵等低噪声设备,注塑机、风机、水泵等设置基础减振,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企业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噪声经隔声、绿化吸收、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监测日,厂界西北侧、东北侧昼间噪声为62~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及废过滤材料。 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材料属危险废物,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属一般固废,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产区、办公区、雨污管网、化粪池、固废贮存设施均依托原项目已建厂房;雨污管网及化粪池依托原项目。生产区、办公区、雨污管网、化粪池、固废贮存设施均依托原项目已建厂房;雨污管网及化粪池依托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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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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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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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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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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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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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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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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