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1标段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镇西路1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万叁仟壹佰伍拾捌元整(¥33158.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岱河路**创新产业园17栋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3565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元贞****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路6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万捌仟陆佰柒拾元整(¥3867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吴凡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2标段
项目编号:2025ADDWZ0027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无****公司
地址:**市官林镇义庄村宜金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柒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捌角贰分(¥271928.82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官林镇工业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柒万贰仟陆佰肆拾叁元伍角陆分(¥272643.56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吴凡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3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3标段
项目编号:2025ADDWZ0027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县魏武路片区供电工程项目(二期)主要材料-3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岱河路**创新产业园17栋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贰万柒仟柒佰伍拾陆元整(¥22775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开发区祥和北路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叁万肆仟零陆拾贰元肆角伍分(¥234062.4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同辉****公司
地址:**省**市**县岗集镇创业路与**路**北200米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贰万柒仟壹佰玖拾陆元柒角柒分(¥227196.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吴凡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