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就“**市聂家河镇邓家桥村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聂家河镇邓家桥村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069.18元
4、采购内容:**道路1条245米,整治农村道路路肩3条2055米,整治排洪沟3条1048米,整治堰塘4座,改造乡村节点7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3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5、特殊要求:为了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支持该项目中央资金的40%,预计将发放劳务报酬165万元,带动当地群众91人就业务工。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每月足额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供应商须做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属于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发改委批复文件,供应商须对“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工作日)。
2、获取地址:到****(**市陆******B8栋123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不满足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陆******B8栋123号)评标室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市陆******B8栋123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
逾期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公告发布的期限与媒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 章运诚
联系电话:186****8117
地址:**市聂家河镇邓家桥村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陆******B8栋123号
联系人:黄超
联系方式:07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