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5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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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沐府公〔2025〕14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沐溪镇柏香村1组、柏香村2组、柏香村3组集体土地范围内,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件),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推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学校****基地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10月17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沐溪镇柏香村范围内,采用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同步在****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
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凡此次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服从大局,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张志恒,联系方式:0833—****05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