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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穗规划**地证〔2025〕7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5-10-1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大涡村G07-TB02-2、G09-TB01-2地块及西二环留用地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839792 |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地位置 | **市**区炭步镇炭范公路以北、纺织路以西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捌仟捌佰壹拾陆点叁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054.25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762.13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16109-32216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厅关于**市**区201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281号]、《关于**G07-TB02-2地块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1214)、《**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政府关于同意大涡村G07-TB02-2、G09-TB01-2地块及西二环留用地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5〕57号)、《关于供地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8933号)、《关于同意G07-TB02-2储备地块部分用地作为大涡村留用地的函》核发此证 |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大涡村G07-TB02-2、G09-TB01-2地块及西二环留用地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839792 |
| ****机关 | ****政府 |
| 批准用地文号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4-2025-0038) |
| 用地位置 | **市**区炭步镇炭范公路以北、纺织路以西 |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捌仟捌佰壹拾陆点叁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054.25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762.13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 建设规模 | 16109-32216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文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厅关于**市**区201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281号]、《关于**G07-TB02-2地块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1214)、《**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条件〔2024〕317号)、《****政府关于同意大涡村G07-TB02-2、G09-TB01-2地块及西二环留用地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5〕57号)、《关于供地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8933号)、《关于同意G07-TB02-2储备地块部分用地作为大涡村留用地的函》核发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