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机务部机车维修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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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部机车维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

一、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4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 ****-1: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推荐供应商单位名称:中车****公司

序号

业务外包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车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检修

HXD3C(A)型轮对及轮轴驱动装置(含电机)C5修

台车

4

2

HXD3C(A)型更换轮饼

台车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3C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3C型机车轮轴驱动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HXD3C型轮对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2 ****-2: 交流机车变流装置检修
推荐供应商单位名称:中车****公司

序号

业务外包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交流机车变流装置检修

HXD3C(A)型变流装置C5修

台车

4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D3CA型机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HXD3C型变流装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变流装置配件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3 ****-3:交流机车空气制动系统检修
推荐供应商单位名称:******公司

序号

业务外包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交流机车空气制动系统检修

HXD3C(A)型机车LL型制动夹钳C5修

台车

4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具有铁路部门CRCC认证的交流传动机车微机控制空气制动系统及交流传动机车制动夹钳单元《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交流传动机车微机控制空气制动系统生产制造许可证明。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制动系统配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制动系统配件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包件4 ****-4: 交流机车空气制动系统检修
推荐供应商单位名称:******公司

序号

业务外包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交流机车空气制动系统检修

HXD3C(A)型克诺尔制动系统配件C5修

台车

4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一条资质:①具有铁路部门CRCC认证的克诺尔交流传动机车微机控制空气制动系统《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交流传动机车微机控制空气制动系统生产制造许可证明。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克诺尔制动系统配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③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厂商的资质证明证明和有效授权书。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克诺尔交流机车空气制动系统配件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除授权厂商)。
6.投标人不得为****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二、采购方式
****现就 机务部机车维修业务外包 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
2025年10月17日至 2025年10月20日,**时间19: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李富强

联系方式:0990-****893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乌****开发区**路643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淑兰

电 话: 0991-****193
邮箱:****@qq.com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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