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锌精矿竞价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尊敬的供应商:
我公司(******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公司2025年11月所需硫化锌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诚邀广大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硫化锌精矿。
二、标的数量:约3000金属吨(供方根据供货能力在锌精矿采购报价单中填写数量)。
三、质量要求:
| Zn% |
S% |
Fe% |
Sb% |
As% |
SiO2% |
F%、Cl% |
Co%、Ni% |
MgO% |
| ≥50 |
≥25 |
≤10 |
≤0.2 |
≤0.15 |
≤5 |
≤0.02 |
≤0.008 |
≤0.5 |
四、价格模式
1、基准价:按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有色网(www.****.cn)(历史资料页面)公布的1#锌锭平均价为基准价。
2、计价模式:
锌精矿含锌=50%,每金属吨单价=基准价-加工费;
基准价=15000元/吨时,加工费=( )元/吨;
基价大于或小于15000元/吨时,加工费=( )+(基准价-15000)×20%元/金吨。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2025年11月25日前,均匀完成合同约定数量。
2、交货地点:******公司指定仓库(硫酸厂)。
六、硫化锌精矿含锌主品位及杂质增减度扣减标准:
1、硫化锌精矿实行单车单样分析;若单车硫化锌精矿含锌品位≥40%,则按合同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计算按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 硫化锌精矿含锌品位 |
价 格(元/金属吨) |
| Zn>55% |
不再增度增价 |
| 50%<Zn≤55% |
Zn品位每增加0.1%,单价增加5.00 |
| 45%≤Zn<50% |
Zn品位每降低0.1%,单价扣减10.00 |
| 40%≤Zn<45% |
Zn品位每降低0.1%,单价扣减20.00 |
| Zn<40% |
Zn<40%品质范围内的单独加权进行结算,Zn品位每降低0.1%,单价扣减50.00 |
备注:硫化锌精矿含锌增减度按加权平均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2、硫化锌精矿含杂质扣减标准:
| 杂质元素 |
采购标准(%) |
扣减范围(%) |
扣减金额(元/金属吨) |
| S |
≥25 |
20≤S<25 |
每降1%单价扣减30.00 |
| S<20 |
拒收、退货,若已入库的单价扣减300.00 |
||
| Sb |
≤0.2 |
Sb>0.2 |
每超0.1%,单价扣减20.00 |
| Fe |
≤10 |
10<Fe≤12 |
每超0.1%,单价扣减10.00 |
| Fe>12 |
每超0.1%,单价扣减20.00 |
||
| SiO2 |
≤5 |
5<SiO2≤6 |
每超0.1%,单价扣减20.00 |
| SiO2>6 |
每超0.1%,单价扣减30.00 |
||
| As |
≤0.15 |
0.15<As≤0.5 |
每超0.1%,单价扣减30.00 |
| As>0.5 |
每超0.1%,单价扣减100.00 |
||
| F |
F≤0.02 |
0.02<F≤0.03 |
单价扣减5.00 |
| 0.03<F≤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10.00 |
||
| F>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20.00 |
||
| Cl |
Cl≤0.02 |
0.02<Cl≤0.03 |
每超0.01%,单价扣减5.00 |
| 0.03<Cl≤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10.00 |
||
| Cl>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20.00 |
||
| Co |
≤0.008 |
0.008<Co≤0.02 |
每超0.001%,单价扣减5.00 |
| 0.02<Co≤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8.00 |
||
| Co>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10.00 |
||
| Ni |
≤0.008 |
Ni>0.008 |
每超0.001%,单价扣减3.00 |
| MgO |
≤0.5 |
0.5<MgO≤0.8 |
每超0.1%,单价扣减10.00 |
| 0.8<MgO≤1 |
每超0.1%,单价扣减60.00 |
||
| MgO>1 |
每超0.1%,单价扣减80.00 |
注:1、硫品位按合同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扣减。
2、其他杂质品位按实际数据分段累计计算扣减。
七、验收标准:
1、取样:供、需双方按国家标准在交货地点共同参与取样。
2、制样:样品取好后,供、需双方共同送需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制样,样品至少3份。一份样品交供方,一份样品需方****进行检验,另一份样品留作仲裁样,经供、需双方共同签字封样后由需方保存。
3、品质检验:需方****检验得出的化验数据作为货物品质结算依据。
4、锌元素仲裁:任何一方对锌元素品质检验数据有异议,应在检验数据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同意该数据并以此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若双方对该检验数据不能达成共识的,则将仲裁样邮寄至****公司进行仲裁,由提起仲裁方先行垫付费用,若锌元素与需方数据误差在国家标准(执行标准:GB/T8151.1-2012)允差范围内,以需方数据结算,若超出国家标准(执行标准:GB/T8151.1-2012允差范围的,以仲裁数据结算,费用由错误方承担,所产生的仲裁费用在双方结算单中进行扣减。
5、杂质元素仲裁:任何一方对杂质元素品质检验数据有异议,应在检验数据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同意该数据并以此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若双方对该检验数据不能达成共识的,则将仲裁样邮寄至****公司进行仲裁,费用由提起仲裁方支付,以仲裁数据结算。
八、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按到货期间均价、重量估算货值支付供方70%作为临时货款。剩余货款待双方结算完毕后,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需方支付余款。
九、报价条件:
1、报价供应商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矿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资格,提供经过年检的相关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首次参与报价须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与我司有未结算款项的不足20万元的补足20万)。a、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未参与报价,可申请退款,无息返还本金; b、中标方在履约结束时,****公司有**意向的可书面申请退款,无息返还本金;c、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未中标的,可申请退款,无息返还本金。d、若中标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数量,将按未履约比例扣缴保证金(标的数量-履约数量)/标的数量×20万)。
3、履约保证金需在报价****公司账户,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备注“信誉保证金”,并将汇款回执上传至**锌电电商采销招标平台。****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530********050543214
十、报价方式及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报价方式:电商平台直接报价(网址:http://system.****.cn/)。
1、业务联系人:田熙135****3174 方宝驹133****4659
2、注册联系人:刘小波159****8101
3、系统管理员:黄本应137****9862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整。标书代写
十一、报价须知
1、本次锌精矿采购实行到厂交货,交货前发生的运输费和风险由供货方承担。
2、供方运输车辆在卸车、取样、制样、计量****公司相关规定和现场人员的指挥,若存在弄需作假、****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将终止合同履约,****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
3、异议处置及其它事项,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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