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市誓节镇街道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C区2-2-19号06室 | |
| 项目名称 | ****社区界岭路提升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望峰岗镇山余村小圩老队335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贰万陆仟陆佰捌拾玖元贰角叁分(****689.23 元) | |
| 工期:7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9.34 | |
| 项目负责人:李志鹏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234****07510、皖交安B23G03156 | |
| 项目总工:谌珊珊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934********0107391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县**道路白改黑及排水管网提升(团结路升级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市**区田集街道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泰润****公司 |
| 地址:**省****社区滨河路05号-45(四合乡青年产业园)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叁万零壹佰贰拾伍元陆角陆分(****125.66元) | |
| 工期:7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9.52分 | |
| 项目负责人:蔡悦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234****01658、皖交安B(23)G03264 | |
| 项目总工:易梦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2021)****0102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市桃州镇Y077水林路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杨滩镇X223杨四路(梧溪至七塔段)改建工程 (二次) |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市桃州镇Y077水林路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区**路与机场路****广场C区10层3-1004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叁仟捌佰陆拾贰元整(****862.00元) | |
| 工期:7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9.34分 | |
| 项目负责人:郑丽萍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证书编号:皖234****06794、皖交安B23G02513 | |
| 项目总工:李露仔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8607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县头包路黄尾镇段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头包路黄尾镇段改造工程 |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巴**G317线至顿次卡村公路改建工程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以上单位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0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1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63-****00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