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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本单位已完成**文化艺术综合体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文化艺术****门市**区环岛东路与金谷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北邻金谷路,西至环岛东路,****路,南接规划公园绿地。****中心坐标东经118.19131°,北纬24.51654°。地块总占地面积54567.654m2(基于CGCS2000坐标系,另基于**92坐标系面积为54548.2m2)。地块背景用途为**社村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地块拟规划为文化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文物古迹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文化艺术综合体项目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要求,因此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建设。
三、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层
编制单位:**省****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福飞北路400****中心5至7层
联系方式:李工 188****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