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三年) |
| 1 | **** | 913********9709752 | **市**区龙锦路1261号-1F | 87.66(均分制) | ****000元 |
| 服务类 | ||||||||||||
| 名称:2025-2027年省厅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满足日常工作及保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需在食堂采购餐饮外包服务,负责食堂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承担食堂的早餐、午餐及晚餐的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一)工作范围 经侦基地食堂操作间及厨房在一楼,供餐区域在二楼,食堂建筑面积833.3平方米。****基地1****餐厅、****餐厅。同时,****基地日常培训任务的需要,保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全年每天保障供应早、中、晚三餐正常工作餐,开餐时间如下:
(二)用餐员工数量 1.周一至周五: 早餐:本单位民警辅警、交警及外包服务单位员工169人左右; 午餐:本单位民警辅警、交警及外包服务单位员工169人左右; 晚餐:本单位民警辅警、交警及外包服务单位员工85人左右。 (本部民警辅警80人左右,交警52人左右,物业22人左右,保安5人左右,食堂10人左右,共169人左右) 2.公务接待、培训、专案办案、论剑比武、集中研判等活动期间的就餐人数、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 周六、周日、节假日正常供应一日三餐餐饮,用餐人数比工作日适当减少,约为50-60人。 (三)菜单制定要求: 1.根据用餐人数制定每周菜单。菜品要求应季当令、品种丰富、营养均衡、口味兼顾。 2.大荤和半荤必须保证一个白烧口味。 3.每餐要安排一个豆制品菜肴。 4.每餐均有绿叶菜。 5.根据本地时令特点,提供菜肴。(例:端午节提供粽子,夏至提供馄饨) 6.不安排有潜在食用风险的食材 服务时间:2025年10月下旬至2028年10月下旬。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欧汉生、**、孙峰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1000万元(不含)至5000万元(含)的为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科技类项目54折、非科技类项目8折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按上述计算方式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服务类项目一次采购二年或三年的,仅按一年收取代理)
代理费:828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19-****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单馨莹
联系电话:0519-****8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馨莹
电话:0519-****829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