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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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府前路东十一横巷4号二楼 1,439,998.00元 96.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详见磋商文件 接收采购人进场通知后90个日历日 盛伟 粤136********00346 1,439,99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志翔
评审专家: 黄李培 、 黄志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代理费用标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中工程招标的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具体按费率标准如下(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1.3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中4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3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原因:1、福****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空白未填写;2、******公司: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未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省夏洛****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空白未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未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溪南镇南洲东路1号

联系方式:166****602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51号202室

联系方式:139****7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芳

电话:139****7537

****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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