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5,更正为:2025-10-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30 09:00:00,更正为:2025-11-03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30 09:00:00,更正为:2025-11-03 09:00:00。标书代写
(1)原商务评分项:
| 1.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承接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情况,每承接一项完整合格业绩项目的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须提供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现调整为:
| 1.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承接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水利规划相关业绩)情况,每承接一项完整合格业绩项目的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须提供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2)原商务评分项 :
| 6.满意度评价 |
3 |
各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验收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满意度评价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或评分90分及以上等满意好评)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的采购单位或业主盖章的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满意度证明项目与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现调整为:
| 6.满意度评价 |
3 |
各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验收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水利规划相关项目)满意度评价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或评分90分及以上等满意好评)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的采购单位或业主盖章的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满意度证明项目与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蕉**蕉南街道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93-****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蕉**华建新村5幢3楼
联系方式:0593-****5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王伟、傅伟健
电话:0593-****598
****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