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5〕9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校自筹,****政府专项债券等途径筹集,同步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代理(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一期北侧A2-4/01地块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0282平方米,其中实验实习用房9282平方米,科研用房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66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390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管理代理(代建)合同估算金额:165.248万元
2.4 招标范围:代理人按照****委员会、****财政局、****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06〕543号)等现行法律及政策文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发改委可研批复的建设内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建设手续办理、施工全过程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建设资料整理归档、项目资产移交、保修阶段管理和协助招投标、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协助办理工程结算、协助办理财务决算等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的实际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为业主提供优化与处理建议。
2.5 建设管理代理服务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决)算结束,代理人完全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之日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委托方之日止,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④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管理代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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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璧城街道国学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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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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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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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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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77****8621 | 联系电话: | 180****662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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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理(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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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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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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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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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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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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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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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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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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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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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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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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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4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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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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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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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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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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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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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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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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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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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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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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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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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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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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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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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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